2019年7月9日下午14:30,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李磊、陕西师大物釆办主任樊天民,及物采办、房产科、设备科各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在教务楼会议室与我所主任雷西萍律师、公司与企业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朱琳律师进行了会面,就陕西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进行讨论。


座谈会上,我所主任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了风险预判建议。相关负责领导对我所“为广大客户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差异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的服务理念给予高度评价,双方就法律服务方面的进一步合作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