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页
1
下一页
01-28 2025 蛇献玉珠龙献寿,雪迎富贵燕迎春。1月28日,迎来我国传统节日除夕。除夕,即岁除之夜,是岁末除旧布新的日子,它与岁首(新年)首尾相连。旧岁至此夕而除,第二天就换新岁了,故俗以为除夕。除夕这天,人们准备辞旧迎新,吃团圆饭,一年一度的团圆饭充分表现出中华民族家庭成员的互敬互爱,这种互敬互爱使一家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除了吃团圆饭,除夕当天还有贴年红、燃爆竹、祭祖、守岁、发压岁钱等传统活动。值此团圆... 01-24 2025 1月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来感谢信,对我所由王志刚教授、王禾副主任、李佳斌律师、勾艺琳律师,梁鹏律师所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在过去一年中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表示认可与感谢。特别是我所政府与行政诉讼业务部副部长李佳斌律师,在代理市住建局2024年度涉诉的四十余件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均取得胜诉结果,得到市住建局各处室的高度赞扬。在此,法律顾问团队对能够得到市住建局的认可表示感谢,也将以此为动... 01-21 2025 1月14日,政协陕西省委员会通报了2024年度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省政协委员、省律协副监事长、法智律所主任雷西萍名列其中。本次表彰旨在学习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不断创新发展。通报表示,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加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 01-20 2025 1月10日,政协陕西省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省政协委员、省律协副监事长、法智律所主任雷西萍名列其中。本次表彰旨在鼓励先进、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通报表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要以先进为榜样,聚焦进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和全省重... 01-15 2025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2024年度工作总结会昂首阔步奋进新征程锐意进取续写新篇章2025年1月11日下午,在欢乐喜庆的氛围中,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隆重召开2024年年度工作总结会。法智律所管委会副主任王禾主持总结会,主任雷西萍出席并讲话。受邀顾问单位嘉宾、专家兼职律师、专职律师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工作总结会。工 作 总 结年度总结会开始后,首先由各业务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就2024年度工作展... 01-10 2025 2025年1月9日,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安仲裁委仲裁员、咸阳仲裁委仲裁员、渭南仲裁委仲裁员范继伟律师,应邀前往西安科技大学参加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疑案辨析实务案例讲座活动。范继伟律师被西安科技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聘请为校外实务导师,由院党委副书记邢皓越颁发聘书,法学2301班全体同学参加。范继伟律师为西安科技大学法学2301班全体同学开展了一堂生动地疑难案例分析课,通过对疑难案件了... 12-31 2024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值此新年之际,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携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向您致以新年的问候,祝您元旦快乐,万事如意!也衷心感谢您过去一年对法智律师的支持与信任,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新的一年,法智律师将坚持“人才强所,特色兴所”的办所理念,继续打造“法智律师,法律专家”的特色品牌,以法律的智慧,彰显法治精神,秉承初心,一如既往的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与您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12-26 2024 12月2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了2024年度省级优秀人民监督员。省政协委员、省律协副监事长、法智律所主任雷西萍名列其中。本次表彰旨在表扬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我省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通报表示,希望受到表彰的监督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也希望全省人民监督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思想品格、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 12-25 2024 12月20日下午,我所田浩律师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安区支行邀请,就新公司法实施环境下的《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及债权回收》相关实务问题进行解读,支行及部分企业管理负责人员参加了本次实务要点解读。企业应收款回收困难,是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的问题,田浩律师从应收账款分类、诉讼时效风险、违约金主张及资金有效回笼等方面就企业应收账款回收的法律技巧做了分享,以此提高企业回收应收账款的能力,确保企业自身利益... 12-23 2024 为有效提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使职权,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2月19日上午,市住建局协调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就典型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庭审旁听活动。我所李佳斌律师作为市住建局常年法律顾问,以市住建局委托代理人身份参与本次庭审,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毅及局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共6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现场严肃庄重,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李佳斌律师围绕案... 12-27 2022 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商标时,往往忽视了留存证据,但是在一些商标纠纷中,证据却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撤三、宣告无效等情况下,商标的使用证据往往决定你的商标是否有效,为避免因拿不出使用证据而吃亏的情况。商标使用证据主要集中于: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但是,很多企业在开具... 11-30 2022 这些年,谁还没有追过几部韩剧?而“韩剧TV”也是风行一时。但是,这有可能涉及侵权甚至构成犯罪!案情简介”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作品有耳熟能详的《爱的... 11-28 2022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同属于破产程序,但两者的目的完全不同,衍生出其在程序过程中各种差异:一、提请主体不同重整相较于清算而言,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即便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但在破产宣告前依旧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另外除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提请破产重整外,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在... 11-03 2022 一、工程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时存在哪些常见问题?如何应对?1.存在的常见问题:一是既选择仲裁又选择诉讼,导致仲裁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以下简称《仲裁法司法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二是只约定仲裁地点而未约定仲裁机构,导... 07-17 2022 近来,因“烂尾楼停贷”所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以此为对象,本文归纳、提炼“烂尾楼停贷”纠纷裁判的理念与趋势,以期指导司法实践。定义所谓“烂尾楼”,一般是指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后,因资金、技术、规划等原因停工,或者超过预计竣工时间一定期限没有验收竣工的工程。“烂尾楼”案件中所涉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五种: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这其中又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 07-17 2022 我国的建设工程一般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定施工人,为保证施工质量,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进行转包和挂靠。这两种行为都存在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都是由实际施工人来完成实际施工,且两种行为都通过类似“承包协议”等合法形式加以掩饰。如何正确区分转包和挂靠?两者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方面有哪些不同?挂靠与转包(1)挂靠:在现行法律意义上,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 07-07 2022 我国《公司法》第182条规定了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资格,即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公司解散之诉须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请看下文。裁判规则1.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即使该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到位或未实际支付受让股权的转... 07-05 2022 二手房交易中,别墅、顶楼、带有天井的一楼这类房屋,往往因其可改造性,受到部分购房者的欢迎。然而,未经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进行的改建、重建,属于违法行为,将产生房屋被限制交易的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一方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无法过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买卖双方又应各自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一、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均属限制交易情形房屋行政主管部... 07-05 2022 1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申请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为夫妻一方的,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主张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告知其通过其他程序另行主张。但是,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的配偶实际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书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配偶可以对...
上一页
1
下一页
01-13 2025 “背靠背”条款一般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的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以第三方给付款项于付款方为条件的条款。“背靠背”条款在各类合同中均可能出现,但建设工程领域中由于资金需求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等特点,在“业主—总包—分包”的交易结构中被广泛运用,总承包方通常以该条款来转移业主方的支付风险,减轻自身的垫资付款压力;分包方也同意总承包方按照“背靠背”条款支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延长... 01-09 2025 (网络图源,侵删)通话录音可否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如今,通过手机打电话、发信息等数字通信方式正日益取代传统的书信方式,成为人们之间沟通的重要途径。而对通话进行录音,一方面可以让我们便捷高效地对重要的通话内容进行保存,避免因为交流信息庞杂、记忆模糊而导致获得的信息出现遗漏;另一方面,在对交流的事项发生争议时,通话录音也可以十分客观完整地反映通话内容的全貌,帮助还原事实真相。得益于上述功能,通话... 01-07 2025 (网络图源,侵删)01案情回顾2022年,老纪因资金周转向小张借款20万元,小张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老纪交付借款10万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借款10万元。同日,老纪出具借条及收到条。后老纪陆续向小张还款6万元。2023年,老纪因意外死亡。老纪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父亲、母亲、儿子小纪。另查明老纪遗产情况:老纪单独所有的住宅一处。老纪父亲、母亲、儿子小纪均出具放弃对被继承人老纪遗产继承的书面声明。... 12-18 2024 一、案情简介2023年9月16日,王某甲驾驶电动二轮车逆行至某路口时,与对向行驶至此的董某驾驶的载有王某乙的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甲、董某、王某乙受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甲负主要责任,董某负次要责任,王某乙无责任,三人均为未成年人。事故发生时董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无偿搭载王某乙前往目的地,电动摩托车由董某所有,该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王某乙入院治疗,产生各项费... 10-15 2024 —— 出资期限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 06-04 2024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3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 05-14 2024 在生活中,小区楼上漏水后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如何保护自身权益,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才合理呢?01典型案例基本案情: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系某商贸城D楼的住户,为上下楼邻居关系(白某家住二楼,王某家住三楼,李某家住四楼)。该小区2004年交房,案涉水管已经使用20年之久,近年来已发生多次水管破裂的事件。2023年12月,因天气寒冷水管冰冻导致李某不能使用自来水,大约有十几天都是... 04-16 2024 当前,微信成为人们重要的联系沟通方式,线上交流越来越方便,在一些案件中,微信语音、聊天记录等也频繁作为证据出现,连在聊天中发的“表情”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如何利用微信固定证据?什么样的聊天记录才能更易被采信? 用微信固定证据,并不是随随便便截两张图就可以,要尽量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在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还要有事实根据。01聊天记录切莫随便“加工”基本事实:刚认识的朋友面对面扫一扫,合作伙... 04-09 2024 三五好友小聚,常常把酒言欢,无酒不成席。但是,聚会饮酒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谁承担?倘若共同饮酒后有人不幸饮酒过量身亡,同饮者是否需要担责?基本案情:2023年7月,王某因工作关系认识了被告马某和李某风。双方就工作业务问题洽谈完毕后,王某为尽“地主之谊”便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饭店宴请了二人。酒足饭饱后,马某和李某风作为同桌饮酒者,买单结账后,将已经喝醉的王某单独留在饭店后离去。而饭... 03-01 2024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信用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很多年轻人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费,当未来收入没有达到预期,往往因无力偿还欠款及利息,陷入法律纠纷。作为持卡人,向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即表明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建立了信用卡合同关系,若持卡人透支后未按信用卡领用协议、章程的规定按时、如数还款则构成违约,不仅影响个人征信情况,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 09-15 2022 裁判要旨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京民申263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 09-05 2022 // 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以说,遗嘱承载着被继承人真实的情感与寄托,表达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更关系到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切身利益。本文案例均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案例一持有方不能... 08-26 2022 会议纪要是法院内部解决法律适用分歧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合议庭和全庭法官具有重要的约束功能。为更好地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彰显法官会议制度的价值,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选取了2019-2020年的部分法官会议纪要集辑出版,内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实体和程序问题,是实践和理论有效结合的典范。以下案件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第二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4... 08-09 2022 裁判要旨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1款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之规定,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股东享有期限利益,故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出资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股东无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该股东具有转让股权以逃废出资义务的恶意,或存在在注册资本不高的情况下零实缴出资并设定超长... 08-09 2022 裁判要旨八一农场在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同时,又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增资对应的股东权益归其所有,两个诉讼请求虽然是相互矛盾的,但八一农场提起的两个诉,诉讼要素齐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标准,当事人可以在前一个诉的请求不被支持时,退一步选择主张后一个诉的诉讼请求,对当事人的两个诉,人民法院均应立案受理。【法院观点】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无法预料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为了... 07-18 2022 2017年3月30日16时左右,孙自如从家中步行前往公交站台准备乘公交车去上班,走到半路还没到公交站时,一块大石头突然从山上滚落下来,砸到孙自如胸腹部。事故发生后,孙自如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4月18日,公司申请工伤认定。6月8日,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孙自如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 07-05 2022 基本案情乔女士、王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并育有女儿小王。王先生在婚前支付全款买下杭州的3套房,一套自住,两套出租。结婚时,王先生将妻子的名字都加在了3套房的房本上。但双方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因性格脾气差异、交流不够,逐渐因家庭事务产生矛盾。2020年时,乔女士来法院起诉离婚。乔女士说,丈夫这些年都不出去工作,一直啃老生活,家里的日常开销、支出等大多由她来支出。同时,她觉得丈夫不懂得与她沟通... 11-02 2021 案例索引01王某与杜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2021)辽02民终3674号】裁判要旨02足球运动是一项充满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上诉人作为一名足球运动爱好者,应当清楚参加该项运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在上诉人没有举证证明被上诉人的争抢动作系被上诉人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的争抢动作没有超出正常足球运动的范畴,并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正确。基本案情03上诉人王某... 05-14 2016 5月13日,我所民事诉讼法律服务部部长段文强律师接受陕西电视台采访,以近日发生在某小区的“物业经理打伤保安人员”的实际案例为典型,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司法解释详细全面的讲解了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中责任主体以及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案情简介:物业经理考察保安工作能力时,误被当做小偷,因保安的制止行为用力过猛,物业经理一气之下将保安暴打一顿,致使保安受伤住院。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查明... 03-10 2015 2015年3月18日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法律服务部部长段文强律师接受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栏目组采访就违建加盖行为之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发表了律师意见。 段文强律师认为, 业主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加盖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该行为不但违反了行政法规,更对其他业主的权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在此等情形下,合法权益受影响的业主有权以下列方式维权: 一、向有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权主... 07-02 2014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朱琳律师作为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接受陕西省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记者采访,针对消费者在公路上需要救援服务时遭遇施救单位“天价”收费应如何维权。 朱律师认为:2010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实行合理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2012年陕西省物价局、交通... 02-09 2012 [2012] 03号 我所张振国律师关于某幼儿早教合同纠纷案之点评 2012年2月8日下午,我所张振国律师接受陕西一套记者的采访,就某幼儿早教合同纠纷一案的咨询作了认真详细的解答。 案情简介:2009年,某一对夫妇在其孩子尚未出生之前收到了朋友赠送的某幼儿早教中心的早教卡(价值1200元,使用期限为2010年1月至4月,共15次课程,其中的服务条款约定“听课不满意一个月内可全额退费”)...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