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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025 关于完善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并将之作为《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贯彻实施。 一、法官员额制概述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官员额制要求,各省市区的法官员额的比例必... 06-01 2025 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雷西萍主任携全所律师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快乐无忧!愿你们的世界永远有法律撑起的保护伞,也有永不褪色的彩虹梦想! 05-29 2025 5月29日上午,省高院法官法警管理处干部夏鹏、司法技术室干部欧阳亦炫一行莅临我所,就省政协委员雷西萍《关于深化“一官一助二书”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司法系统质效的提案》(第153号)办理情况进行专题答复,我所公司与法律顾问部部长朱琳、涂小娟律师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雷西萍委员首先介绍了提案背景及主要内容。她指出,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需进一步完善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05-29 2025 5月29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刑法专家薛辉教授应雷西萍主任邀请,为全所律师作《律师如何办案》专题培训。作为我所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薛辉教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曾成功办理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复杂案件。 培训中,薛辉教授从"职业素养"与"实务能力"两大维度展开讲授。他首先强调,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切实履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05-27 2025 第十一、十二、十三届省政协委员雷西萍优秀提案系列报道之三对员额制背景下限设法官饱和工作量的探究(该提案荣获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奖) 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旨在建立以法官为重心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达到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改革目标。受立案登记制、新民诉法实施等大趋势的影响,我省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量大幅度增长,“案多人少”... 05-22 2025 第十一、十二、十三届省政协委员雷西萍优秀提案系列报道之二关于建立容错机制、保稳提质助推民营企业、助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该提案荣获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引起公检法系统高度重视,法律修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陆续出台后,各地打击经济犯罪战果丰硕。另一方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推动民营经济更高更好发展也是司法系统的政治... 05-21 2025 中国二十四节气小满春风渐止,时夏将半,人间小满,万物皆欢。物致于此小得盈满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029-85385224雁塔区长安南路丽融大厦3层图片复制失败,可插入图片添加查看操作小满(grain buds)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夏季的第二个节气。小满——其含义是夏熟作物的籽粒开始灌浆饱满,但还未成熟,只是小满,还未大满。每年5月20日到22日之间视太阳到达黄经60°时为小满。 05-20 2025 第十一、十二、十三届省政协委员雷西萍优秀提案系列报道之一关于严禁机动车占用自行车道停车并加强执法监管的建议(该提案荣获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奖) 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激增,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而自行车道作为绿色出行的重要通道,旨在为骑行者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空间,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冲突,其功能和地位不断被强化。但是,实际情况中,自行车道频繁被机动车占用停车,这不仅违反了... 05-17 2025 在“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节点,法治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近日,《各界导报》“我为‘十五五’建一言”栏目特邀雷西萍等三位法律界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围绕“法治陕西建设”展开深度对话,积极建真言,献良策。 5月15日,《各界导报》刊发了专题报道。该专题报道立足陕西发展实际,从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宣... 12-27 2022 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商标时,往往忽视了留存证据,但是在一些商标纠纷中,证据却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撤三、宣告无效等情况下,商标的使用证据往往决定你的商标是否有效,为避免因拿不出使用证据而吃亏的情况。商标使用证据主要集中于: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但是,很多企业在开具... 11-30 2022 这些年,谁还没有追过几部韩剧?而“韩剧TV”也是风行一时。但是,这有可能涉及侵权甚至构成犯罪!案情简介”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作品有耳熟能详的《爱的... 11-28 2022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同属于破产程序,但两者的目的完全不同,衍生出其在程序过程中各种差异:一、提请主体不同重整相较于清算而言,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即便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但在破产宣告前依旧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另外除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提请破产重整外,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在... 11-03 2022 一、工程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时存在哪些常见问题?如何应对?1.存在的常见问题:一是既选择仲裁又选择诉讼,导致仲裁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以下简称《仲裁法司法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二是只约定仲裁地点而未约定仲裁机构,导... 07-17 2022 近来,因“烂尾楼停贷”所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以此为对象,本文归纳、提炼“烂尾楼停贷”纠纷裁判的理念与趋势,以期指导司法实践。定义所谓“烂尾楼”,一般是指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后,因资金、技术、规划等原因停工,或者超过预计竣工时间一定期限没有验收竣工的工程。“烂尾楼”案件中所涉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五种: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这其中又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 07-17 2022 我国的建设工程一般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定施工人,为保证施工质量,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进行转包和挂靠。这两种行为都存在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都是由实际施工人来完成实际施工,且两种行为都通过类似“承包协议”等合法形式加以掩饰。如何正确区分转包和挂靠?两者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方面有哪些不同?挂靠与转包(1)挂靠:在现行法律意义上,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 07-07 2022 我国《公司法》第182条规定了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诉讼的原告资格,即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公司解散之诉须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请看下文。裁判规则1.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即使该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到位或未实际支付受让股权的转... 07-05 2022 二手房交易中,别墅、顶楼、带有天井的一楼这类房屋,往往因其可改造性,受到部分购房者的欢迎。然而,未经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进行的改建、重建,属于违法行为,将产生房屋被限制交易的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一方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无法过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买卖双方又应各自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一、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均属限制交易情形房屋行政主管部... 07-05 2022 1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申请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为夫妻一方的,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主张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告知其通过其他程序另行主张。但是,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的配偶实际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书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配偶可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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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2025 当自己的面孔被算法“偷走”成为他人牟利的工具技术狂欢的背后谁来守护个体的权益与尊严?(图源网络 侵删)基本案情 吴某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网络视频创作者、博主,在抖音、快手、微博等平台拥有较高的人气,其肖像具有一定的辨识度和商业使用价值。某科技公司在未经吴某许可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一键制作AI换脸特效视频APP中,将吴某的肖像视频上传为模板,大量使用吴某的艺术照片,诱导不特定的抖音用... 05-28 2025 当前,通过网络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互动社交、休闲娱乐,已成为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相关的案件多发,引发社会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紧密围绕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用网中不良信息影响、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网络沉迷、非理性消费等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图源网... 05-26 2025 交通事故中,伤者自觉无恙选择“私了”,过后却因伤势恶化死亡,死者家属能要求赔偿吗?实践中,交通事故私下协商和解的情况并不鲜见,那么“私了”具有法律效力吗?是否可以反悔?“私了”后还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吗?近日,昌平法院审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图源网络 侵删 基本案情:赵某、周某分别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昌平区某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周某从后方超越赵某时两车相撞... 05-22 2025 在连环追尾事故中,一车在追尾前车后又被后车追尾,造成该车前后部均严重受损。可当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全损理赔的方案时,车主却选择了“拆分式”索赔。日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车主周某不得将车辆损失进行“拆分式”索赔,驳回了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图源网络 侵删) 2023年... 01-09 2025 (网络图源,侵删)通话录音可否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如今,通过手机打电话、发信息等数字通信方式正日益取代传统的书信方式,成为人们之间沟通的重要途径。而对通话进行录音,一方面可以让我们便捷高效地对重要的通话内容进行保存,避免因为交流信息庞杂、记忆模糊而导致获得的信息出现遗漏;另一方面,在对交流的事项发生争议时,通话录音也可以十分客观完整地反映通话内容的全貌,帮助还原事实真相。得益于上述功能,通话... 01-07 2025 (网络图源,侵删)01案情回顾2022年,老纪因资金周转向小张借款20万元,小张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老纪交付借款10万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借款10万元。同日,老纪出具借条及收到条。后老纪陆续向小张还款6万元。2023年,老纪因意外死亡。老纪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父亲、母亲、儿子小纪。另查明老纪遗产情况:老纪单独所有的住宅一处。老纪父亲、母亲、儿子小纪均出具放弃对被继承人老纪遗产继承的书面声明。... 12-18 2024 一、案情简介2023年9月16日,王某甲驾驶电动二轮车逆行至某路口时,与对向行驶至此的董某驾驶的载有王某乙的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甲、董某、王某乙受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甲负主要责任,董某负次要责任,王某乙无责任,三人均为未成年人。事故发生时董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无偿搭载王某乙前往目的地,电动摩托车由董某所有,该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王某乙入院治疗,产生各项费... 10-15 2024 —— 出资期限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二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 05-14 2024 在生活中,小区楼上漏水后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如何保护自身权益,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才合理呢?01典型案例基本案情: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系某商贸城D楼的住户,为上下楼邻居关系(白某家住二楼,王某家住三楼,李某家住四楼)。该小区2004年交房,案涉水管已经使用20年之久,近年来已发生多次水管破裂的事件。2023年12月,因天气寒冷水管冰冻导致李某不能使用自来水,大约有十几天都是... 04-16 2024 当前,微信成为人们重要的联系沟通方式,线上交流越来越方便,在一些案件中,微信语音、聊天记录等也频繁作为证据出现,连在聊天中发的“表情”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如何利用微信固定证据?什么样的聊天记录才能更易被采信? 用微信固定证据,并不是随随便便截两张图就可以,要尽量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在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还要有事实根据。01聊天记录切莫随便“加工”基本事实:刚认识的朋友面对面扫一扫,合作伙... 05-14 2016 5月13日,我所民事诉讼法律服务部部长段文强律师接受陕西电视台采访,以近日发生在某小区的“物业经理打伤保安人员”的实际案例为典型,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司法解释详细全面的讲解了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中责任主体以及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案情简介:物业经理考察保安工作能力时,误被当做小偷,因保安的制止行为用力过猛,物业经理一气之下将保安暴打一顿,致使保安受伤住院。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查明... 03-10 2015 2015年3月18日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法律服务部部长段文强律师接受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栏目组采访就违建加盖行为之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发表了律师意见。 段文强律师认为, 业主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加盖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该行为不但违反了行政法规,更对其他业主的权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在此等情形下,合法权益受影响的业主有权以下列方式维权: 一、向有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权主... 07-02 2014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朱琳律师作为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接受陕西省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记者采访,针对消费者在公路上需要救援服务时遭遇施救单位“天价”收费应如何维权。 朱律师认为:2010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实行合理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2012年陕西省物价局、交通... 02-09 2012 [2012] 03号 我所张振国律师关于某幼儿早教合同纠纷案之点评 2012年2月8日下午,我所张振国律师接受陕西一套记者的采访,就某幼儿早教合同纠纷一案的咨询作了认真详细的解答。 案情简介:2009年,某一对夫妇在其孩子尚未出生之前收到了朋友赠送的某幼儿早教中心的早教卡(价值1200元,使用期限为2010年1月至4月,共15次课程,其中的服务条款约定“听课不满意一个月内可全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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