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垒人身损害赔偿案法律援助案情简介 1999年12月31日,9岁的于垒(磊)随爸爸妈妈去邻村的姨妈家帮忙盖房,大人们忙着干活时,于垒和村里的几个孩子到村外的泄湖五金建材厂玩耍。该厂停产多年,已经向西安市供电局申请停止供电,厂区无人管护,大门洞开,厂内一个电杆前长满直径5-6CM的构树,调皮的于垒顺树翻爬上电杆,坐在高压丝具下的横担上玩耍。当他打算从横担下来时,手碰到横担上方的高压瓷瓶,10千伏高压瞬间将他击落在地,于垒双臂截肢,经鉴定为二级伤残。 2000年2月,于垒将西安市供电局(后更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蓝田县泄湖镇政府、蓝田泄湖五金建材厂起诉到了蓝田县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假肢费等280余万元。2000年9月,蓝田县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于垒被高压电击伤致残、高压电电杆所在厂区无人看管、电杆旁树木丛生、无人管理维护的事实,但判决认为“西安供电局和于垒的损害结果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同时认为于垒的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主要责任,仅判决泄湖五金建材厂赔偿于垒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34605.20元的30%即10381.56元,泄湖镇政府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援历程 一审宣判后,于垒及其监护人找到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张西安律师,在研读判决、查阅证据后,张西安律师认为一审将时年9岁的于垒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适用过错责任裁判本案及认定责任主体错误,鉴于于垒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经雷西萍主任律师批准为于垒提供法律援助。 2001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于垒上诉、维持原判,张西安律师继续向于垒提供法律援助。2001年6月,代理于垒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001年8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驳回于垒再审申请,代理于垒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3年6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驳回于垒再审申请。两次申请再审失败后,张西安律师又为于垒起草申诉书,向各部门投诉、反映,动员多名律师、学生参与于垒案件的讨论和援助,联系《华商报》、陕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于垒人身伤害赔偿案的裁判结果并发出质疑,2005年度《华商报》两次报道于垒案件,2006年度陕西电视台专程采访报道于垒案件。2012年5月,为于垒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提供法律援助。2013年5月,张西安、韩小菲律师受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和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委派参与代理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于垒申请抗诉的审查;2015年2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原审适用法律和确定责任主体错误为由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2015年4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本案;2015年12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裁判遗漏诉讼请求为由,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蓝田县人民法院重审。2017年7月,蓝田县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赔偿于垒各种损失107万余元,蓝田县泄湖镇人民政府、蓝田县泄湖五金建材赔偿于垒各种损失15万余元。西安供电公司、蓝田县泄湖镇人民政府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2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西安供电公司已经在判决确定的自觉履行期内向于垒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于垒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的法律援助历时18年之久告一段落。 本案特点 援助时间长,参与律师多,体现了律师群体坚定的法律信念和执着精神。十八年来,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张西安、韩小菲、杜维娟、程仪容等多名律师参与该案援助工作,雷西萍主任律师长期持续关注本案进展,给律师法律援助提供了坚实的支持。张西安律师指导的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同学也参与了案件的讨论和部分援助活动。律师群体坚定的法律信仰、律师事务所的坚实支持、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鼓励是该案虽屡受挫折但能坚持十八年执着追求的重要动力。 穷尽保护民事权利的各种方法,最大限度保护被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律师忠人之事的专业素质。从2000年2月到2018年2月,于垒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蓝田县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八次审理、审查,经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审级;经历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程序,穷尽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救济方法和手段,最终取得了纠错维权的良好结果。 律师法律援助与心理辅导、困难帮助、精神鼓励相结合,关注援助对象健康成长。于垒1999年12月发生人身损害时年仅9岁,当时对人身伤害的后果没有太多清晰认识,随着年龄增长、生活不便、索赔屡次被拒等情况出现,对生活和未来产生迷茫,甚至产生极端的想法。援助律师在法律援助的同时,密切关心、关注于垒的成长,为其进行心理辅导、困难帮助,帮助于垒保持对生活、未来的信心,对法律的信任,鼓励于垒克服生活不便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本案胜诉后,援助律师又专门召集于垒父母亲属见面,就于垒人身伤害赔偿金的合理使用、管理与其亲属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保证赔偿金能合理用于于垒的生活和发展。 律师感言 于垒人身损害案最终得以纠错,受益于整个社会尤其是司法系统人权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提高,受益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受益于国家推行的法律援助制度,受益于援助律师的执着,体现了社会整体进步的力量。希望本案的改判能给于垒今后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帮助,也希望更多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中,让更多弱势人群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和力量,为社会进步贡献律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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