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计研究院诉某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2017年底,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雷西萍主任、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部部长王禾律师代理的某设计研究院诉某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雷西萍主任、王禾部长首先通过对陕西近年来的重大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案件进行归纳总结,针对性类比后,对本案件存在问题向某设计院领导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与应对,并在本案件代理的公开招投标过程中,获得案件代理权的中标;在案件代理阶段,运用诉讼策略,在第三方机构处,取得案件关键证据,迫使某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提出和解方案,为委托方挽回了上千万的经济损失。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某设计研究院与某文化产业投资公司签订了某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后,某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项目建筑的设计义务,但某文化产业投资公司仅支付920万元后,就未再支付任何设计费用,并在2017年6月份,以项目规划变更为由,向某设计研究院邮寄送达了《关于解除设计合同的通知函》,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设计合同,并不再承担任何设计费用。 办案过程 我所由雷西萍主任、王禾部长作为案件主办律师,建设工程业务部成员李佳斌律师、宣敏律师作为案件协办律师,针对性的组成了案件代理律师团队。考虑到诉争双方均是陕西省内有名的国有企业,代理团队制定了“以打促和”的代理方针。首先对于对方公司送达的解除函,直接回函要求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设计合同,并要求对方公司依约支付设计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起诉阶段,代理团队利用对方公司新的项目合作方的上市公司背景,将其列为案件第三人,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证据的收集阶段,在委托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交付证据不完整的情况下,代理团队通过第三方的图纸审核机构,获取了图纸审核的相关证据,简接证实了委托方已履行了图纸交付这一合同履行的关键义务。在庭审阶段,尽管对方公司律师采取全盘否认的态度,对于委托方的交付证据均不予认可,但在代理团队的全面举证下,特别是申请第三方图纸审核机构人员的出庭作证后,对方公司在庭下向委托方提出了和解意愿,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方案,对方公司一次性支付设计费用1900万元。 案件小结 对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这一特殊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证据仍然是整个诉讼的核心,通过与委托方的沟通,协助委托方梳理并获取完整而有力的证据,是律师的核心义务。对于诉争双方的特殊国有企业背景,针对性的制定诉讼方针也是案件最终获得圆满结果的关键 团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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