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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智新闻| 陕西省政协委员雷西萍优秀提案系列报道


第十一、十二、十三届省政协委员雷西萍优秀提案系列报道之三



对员额制背景下限设法官饱和工作量的探究


(该提案荣获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奖)


    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旨在建立以法官为重心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达到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改革目标。受立案登记制、新民诉法实施等大趋势的影响,我省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量大幅度增长,“案多人少”的司法实践难题困扰着很多基层法院。

    1.“五加二、白加黑”,许多法官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的工作状态。高压工作模式下,法官每天都在同时处理多起案件,除阅卷、开庭、接待、调解、送达、保全、撰写法律文书等大量事务,面对有当事人上访或上诉改判的案件,承办法官还要进行书面汇报或撰写自查报告等,很多工作都需要利用下班或周末时间来完成。

    2.以结案率作为考评法院、法官业绩的重要指标,不仅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更偏离了该制度设置的初衷。调研数据显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1年1月1日至10月25日,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高达436件,执行法官人均结案同样高达454件,平均每个工作日需要办结2件以上案件,高强度、高要求、高压力下的工作,使许多法官的亚健康状态日益严重,甚至有不少法官带病工作,严重影响法官队伍稳定。

     3. 法官兼做繁杂事务性工作“不堪负重”,亟需减负增效。审判相关工作之外,法官还须兼顾其他事务性工作,配合从事宣传调研,发出司法建议,完成案例汇编,增加调撤率、压低上诉率、信访率,提高年底结案率,应对各种考核等等。亟需将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完成减负增效。

     4.显性流失与隐性流失并存,部分地区法院已成为人才流失的“重灾区”。当法官疲于结案,个人理论学习和提升的空间完全被挤占,学术水平和调研能力难以得到突破,加之案件质量与法官审判精力的巨大冲突,人才流失中年轻化、高学历者流失居多,对法院的长远发展造成影响。

    在当前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落实的背景下,限设法官饱和工作量问题成为了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传统工作量测算方法的缺陷进行审视与反思。

    传统测算法官工作量方法中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类,即权重系数法、区间估值法、回归分析法,上述方法虽然都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

    1.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年初结案少而年中、年末突击结案的现象,由于法官工作弹性和办案潜力的存在,简单的用最大工作时间衡量法官饱和工作量是没有说服力的;2.法官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审判经验的不同,导致不同法官在办案能力上存在明显差异;3.测算样本的可靠性、合理性不足;4.测算方法过于复杂、不便于应用。

二、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限设工作饱和量必须坚持“以法官为中心”。

    保障法官享有的健康权、休息权和发展权,这也是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必要条件。在测算法官饱和工作量时,需要站在法官立场,从法官自身特点、规律和需求出发,明确衡量法官工作量饱和的维度,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测算方法和路径。

    近年来,笔者作为律师代理大量案件过程中,深感员额法官工作之不易,不凡。曾提出《增加审判辅助人员,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案件质效》《加强司法主体健康保护》《关于法官员额39%比例的科学性》等多项提案。我认为对于法官年办案量饱和性的测算,应充分考虑法官工作时间的有限性和有效性,法官自身能力的累积性,配套司法资源与司法效益的有限性和边际性,法官饱和工作量必须以保证法官良好而持续的身心健康为前提。

三、限设员额法官的工作饱和量为年办案200件以内,质效并举,以“减”换“增”,助推我省高质量法治建设。

    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后,全国共遴选出12万余名员额法官,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超过3000万件,法官年人均办案数量达到225件,工作起来就像“打仗”,已成为很多法官的工作状态。

    法官年办案饱和量与“法官年度办案时间”、“单位案件耗时”相关。对各类案件中法官必须亲自办理的流程节点以及各流程节点办理需要的一般时间进行测算后,统计各类案件中各流程节点在每一案件中的发生次数,最终计算所统计的该类案件办理所花费的时间总和及其平均用时。有调研数据显示:将事务性程序性的辅助审判工作交由辅助人员完成的前提下,每年民事法官的工作量在97~178件案件之间进行调配最为合理。在“一审一书一助”配置下,限设员额法官的工作饱和量为年办案200件以内,质效并举,以“减”换“增”,助推我省高质量法治建设。

四、多渠道应对案件激增与法官人数缩减的矛盾。

    1.拓宽诉讼外的结案渠道。充分利用诉调对接,深入开展诉前、庭前、庭审调解等手段,能大大减少法官工作量,也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2.合理分配繁简不同的案件类型。实行专业化审判改革,建立以专业合议庭为单位的分案形式,强化专业化审判。

    3. 健全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比例,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切实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

雷西萍主任简介

    雷西萍,硕士研究生学历,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陕西省第十一、十二 、十三届政协委员。

    现任公司、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实务导师,西安培华学院法学系客座教授,PPP项目经理,全过程工程法律风险管理师,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成员,陕西省政法委特约研究员。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咨询专家、监督和司法工作咨询专家,陕西省九三学社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 (惩戒)委员会第一、二届非常任委员,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咨询机构专家,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审核专家,西部产权交易中心审核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陕西省分会商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重点建设项目装备制造业项目联系人,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院副会长、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宝鸡、渭南、商洛、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8年荣获首届陕西“三秦十佳律师”,2015年荣获“九三学社创建70周年全国优秀社员”称号,2016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度被陕西省律协 授予“十佳女律师”,2020年成为陕西省政协两会表扬的优秀委员之一,202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2 0 2 1年被评为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2021年9月,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被政协陕西省委员会予以通报表扬。同时,2021年12月,被陕西总工会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获2016 - 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个人。2023年6月,当选为陕西省各界爱心济困协会监事长。

    长期担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北方光电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集团西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华润陕西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卫视、陕西画报社、中国建设银行、重庆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师范大学、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新龙药业有限公司、西安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大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地生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汇通国基房地产开发公司、新西商企业家协会总法律顾问等数十家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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